2020年10月13日下午,“国际贸易投资及争议解决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台州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和台州市商务局主办,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研讨会邀请贸仲资深仲裁员和专家与大家共同研讨疫情下国际贸易履约和新形势下跨境投资与并购以及争议解决面临的挑战,以期对广大企业、律师等有所裨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秘书长曲竹君、台州市商务局副局长管彦良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出席本次会议的演讲嘉宾有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贸仲仲裁员蒋弘女士,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贸仲仲裁员崔海燕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仲裁研究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贸仲仲裁员杜新丽教授。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台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处长甘笑丹、台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台州市政府驻德商务办事处首席代表郭英姿、台州市政府驻德商务代表处副首席代表江怡心等。台州市商务系统和商协会、经贸界及法律界1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活动现场)
曲竹君秘书长首先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表示,台州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快、程度较高,台州港具有浙中南地区扩大开放、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交通枢纽的地位,并指出台州企业在融入全球贸易投资发展的同时也普遍面临着各种商业和法律风险。特别是由于疫情各国对人员、货物采取限制入境或隔离措施,或采取贸易投资限制措施,以及中美贸易冲突不断升级,给国际贸易投资合同履行带来很大不确定性。仲裁已经成为当今市场主体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首选,通过仲裁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商事争议,为台州高质量发展和广大台州企业走出去提供最有效的法律保障。曲秘书长介绍了贸仲委以及浙江分会的成立、发展、职能、受案等情况,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后贸仲委及时采取的应对疫情挑战、保障仲裁程序正常推进的积极措施,充分显示出贸仲委具有丰富的解决争议的能力和经验。她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帮助广大企业应对新形势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并愿与台州法律界、经贸界加强交流合作,提升为台州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积极满足广大台州企业争议解决的需要,为推动浙江大湾区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管彦良副局长介绍受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对台州外经贸企业造成的严峻挑战,并重点介绍了台州市商务部门会同各界协会、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密切跟踪外贸形势发展变化,切实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其中包括加强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鼓励企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事争议以维护自身权益,并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台州市外贸形势总体维稳向好,预估到今年三季度,全市外贸增速达到上年同期水平。他指出,随国际经贸形势变化,台州企业走出去的愿望不断增强。然而,外贸风险不容忽视,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投资法律风险以及争议解决的能力亟待提高,相关法律知识亟待补充。他希望在座的广大经贸企业界代表把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课,分享经验,努力为台州外经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台州市商务局副局长管彦良在开幕式上致辞)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办案秘书杨钰妍主持会议致辞的议程。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台州分所管委会主任徐杨超律师主持议题演讲环节。
(主持人:贸仲委浙江分会办案秘书杨钰妍、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杨超律师)
议题一“涉外商事争议解决与仲裁实务”由蒋弘仲裁员主讲。她从对比仲裁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切入,引导大家在了解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具有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专业性强、程序的保密性、程序的经济性、便捷实现区际、跨国承认与执行等优势。在梳理仲裁程序后,蒋弘仲裁员着重分析了贸仲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受案范围宽、程序国际化、独立公证、仲裁程序快捷高效、仲裁费用相对低廉、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以及专业的仲裁管理服务等方面,并辅以生动典型的案例加以说明。
(主讲人: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蒋弘)
议题二“新形势下跨境投资与并购法律风险及合规审查”由崔海燕律师主讲。崔律师通过介绍近期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以及欧盟层面等的外商投资政策动态给与会者一个总体认识,并重点讲解美国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结合当前TikTok事件等典型案例,崔律师介绍了FIRRMA法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管辖范围、强制审查情形以及违规后果等内容,并指出中国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以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主讲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崔海燕)
议题三“疫情下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分析”由杜新丽教授主讲。杜教授对国际贸易合同确定准据法中的风险、货物安排(交货)中的风险以及收汇法律风险等三方面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通过逐项分析法律适用的各种情形,比较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方式风险等级,以及讲解出口收汇中主要的安全保障制度,杜教授阐明了上述三类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引起在座企业代表的高度重视。同时,杜教授结合新冠疫情,对疫情可否认定为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问题进行分情况讨论。
(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 杜新丽)
在答疑互动环节,与会企业代表踊跃提问,与演讲嘉宾积极互动,现场气氛活跃。
(现场答疑互动)
会上各位嘉宾的精彩讲解为企业如何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投资风险以及解决争议、顺利开展国际业务提供了有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的思路和对策,获得与会企业代表等的高度评价,为实现台州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达到预期目的。
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仲裁申请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Model Arbitration Clause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