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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编《涉“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案例选编》



前言

6年多来,“一带一路”倡议已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已成为目前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的政策沟通不断深化、设施联通不断加强、贸易畅通不断提升、资金融通不断扩大、民心相通不断促进。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商事主体之间的经济贸易投资活动日益频繁,但是,跨国、跨境商事纠纷也相应增加。国际商事仲裁因其专业、高效、灵活、尊重商事活动规律、裁决可执行力强等特点,已经成为当今解决国际商事和投资争议、消除贸易投资障碍的重要途径,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扮演重要角色。国际商事仲裁在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保障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顺利实施的过程中,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为中国成立最早、为我国《仲裁法》所确立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在管理涉外案件,特别是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国际商事争议上,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2013年1月到2019年6月,贸仲委共受理了557件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仲裁案件,争议金额共计243.57亿元人民币,涉及46个国家或地区。在案件管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国际商事争议的发生和裁判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值得关注、思考和总结。

此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严格遵守仲裁案件相关信息保密性的前提下,对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仲裁案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总结,从上述仲裁案件中择选了18件与蒙古国、印度尼西亚、加纳、印度、韩国、以色列、泰国等国家商事主体发生纠纷并适于选编的案件裁决书集结成册,涉及国际建设工程、国际货物买卖、股权转让、合作开发软件等常见和典型争议类型,以期向广大仲裁同业者和社会公众展现当前中国仲裁机构受理的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仲裁案件的基本样貌和多发争议。我们专门邀请了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专业造诣和丰富裁判经验的贸仲委仲裁员就案件审理中有关法律适用、争议焦点、裁判思路以及对中国企业海外经营风险防范的启示等问题作出评析和提示,以期在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尽一份绵薄之力。同时,希望此次案例编选能成为一次推进中外仲裁案例比较研究、促进国际仲裁文化交流的契机,并推动相关类型国际商事案件审理经验的积累和仲裁裁决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将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从中获取更多宝贵的新经验,进而更深入地研讨国际商事仲裁的新问题、新趋势和新挑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19年10月

 

目录

案例一  中国A设计院公司与中国B基金公司、中国D建设公司采购施工合同争议案

案例二  中国A石油工程公司与蒙古国B油田公司、中国D石油投资公司钻井工程承包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三  中国A电站工程公司、印度尼西亚B电站工程公司与印度尼西亚C工程公司承包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四  中国A化工公司与中国B建筑公司、中国C机械公司建筑施工合同争议案

案例五  中国A科贸公司与中国B建筑公司加纳公司、中国C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争议仲裁案

案例六  中国香港A贸易公司与新加坡B能源公司、中国C开发公司采购框架协议争议仲裁案

案例七  中国A贸易公司与印度B食品公司销售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八  韩国A船务公司与中国香港C贸易公司、中国B贸易公司镍矿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九  中国香港A资源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铁矿石买卖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  新加坡A电子公司与中国B电子公司采购招标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一  中国A贸易公司与新加坡B贸易公司购销协议、委托代理进口合同争议案

案例十二  以色列A旅游公司与中国B旅行社公司、中国C旅行社公司旅游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三  韩国A公司与中国B电子科技公司游戏开发合作协议争议案

案例十四  中国A网络科技公司与韩国B公司合作协议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五  韩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股权转让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六  自然人A、自然人B与自然人C、自然人D、中国E能源公司、泰国F投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七  中国A银行与中国B建设开发公司贷款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十八  中国A银行与中国C担保集团、自然人H货款担保合同关联争议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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