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阅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二)
一带一路(One Belt One Road 或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OBOR)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 年9 月和10 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由此基本形成。
在“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下,中国企业、投资者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将开展更为紧密、频繁的经贸投资活动,也因此将更需要相互了解彼此的法律环境,建立互信、高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从2015 年开始正式启动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课题,分国别、分批次地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涉外)仲裁制度的情况和特点研究,以有效支持开展与沿线国家合作与交流的需要,更好地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重要的一手资料和分析参考。
该研究课题由贸仲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组成课题组,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教授任总牵头人,该院国际法教研室姚琦主任担任负责人,带领课题团队,凝聚各外语语种及法律复合型人才,用目标国本土语言收集、分析资料,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在2015 年研究的全球8个国家的基础上,2016 年侧重区域研究,主要面向与中国贸易往来密切的欧洲国家,选取了波兰、德国、荷兰、意大利、英国共五个国家,采用横向比较、国别比较的研究方法,结合法律制度以及数据分析,总结各国家、法域的商事仲裁制度,对比制度之间的特点和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以便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以及其他国内外贸易投资纠纷的解决提供有益参考。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既要看到机遇,也要防范风险,善用好仲裁这种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机制为贸易投资保驾护航。在了解目标国国际仲裁制度的同时,也要清楚自己拥有的“中国优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谈判中牢牢掌握先机,作出理性的选择。
贸仲是国际上最知名的中国仲裁机构,作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奠基人和先行者,在世界仲裁机构中名列前茅。贸仲有既立足本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先进规则与仲裁实践,独立公正,程序高效。贸仲的仲裁费用在国际仲裁机构中亦有明显竞争优势。此外,中国企业在贸仲仲裁,在仲裁文化、仲裁语言、仲裁员选择等软环境方面,与选择国外仲裁机构相比,也拥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优势。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走出去”的经贸投资中,即使选择在域外仲裁,亦建议选择贸仲作为仲裁的管理机构,争取对自己有利的争议解决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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